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
发布时间: 2024-04-18 18:37
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、技术、工艺、管理、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、专注细分市场、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,包括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
政策依据
工信部企业〔2026〕2号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》
认定条件
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指标:
(一)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,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 年以上。
(二)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 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总额2000 万元以上,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%,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%。
(三)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 万元,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%。
(四)拥有1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,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。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(排名前三)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,不考察本项指标。
(五)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,且享有一定知名度、影响力。
(六)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 分以上(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 分以上即可)。指标体系见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。
评价指标
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
其他条件
四川省企业需先完成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。